欢迎访问 商品打假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检 > 质量达标 > 正文

襄阳市消保中心践行“枫桥经验”,获评全市先进典型

2024-03-24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襄阳市委政法委表扬推广全市50个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推动联动机制建设、多元化解消费纠纷”荣获市区6项先进典型之一。

  近年来,襄阳市消保中心践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消费维权领域落实“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建设,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多元化解消费纠纷。2023年,全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67件,调解率95.98%,挽回经济损失413.35万元。

  一是推广315和解平台运用,实现纠纷在线和解。全市入驻企业3834家,平台投诉1215件,和解成功率96.37%,有效降低涉诉企业成本,打造“互联网+在线和解”新模式。二是利用专业机构优势,建立金融消费保护合作机制。与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建立金融消费投诉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将涉及金融消费类投诉转交市金融消保中心,双方定期交流、分析、研判。已受理金融类消费纠纷1492件,调解成功率90.55%。三是调动公共媒体力量,设立汽车消费维权工作站。连续三年联合襄阳广播电视台开展以“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在“动力890”栏目成立“超哥汽车消费维权工作室”,受理投诉299起,调解率94.98%。四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消费纠纷仲裁快速通道。同襄阳仲裁委达成协议,双方建立消费者权益争议化解工作对接机制,将未能达成调解又适合仲裁解决的消费投诉案件,按照当事人意愿,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目前处理消费争议纠纷类案件21件,案件标的额2063.01万元。五是深入推进“七天无理由退货”活动,发挥优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参与企业1081家,选树省级消费教育基地18家、线下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店22家,累计办理无理由退货71万件。六是关注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建立公益诉讼协助机制。与市检察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工作,双方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建立线索共享移送、办案沟通协作、联席会议、问题研讨机制,协同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七是提供法律帮助,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全市消委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5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40305/39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